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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电商,又一利好!海关总署发布公告
时间:2024-12-03 03:59:05 出处:探索阅读(143)
为进一步促进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跨境电商海关总署近日发布公告,又利公布了优化跨境电商出口的好海湖北某某形象策划厂多项监管措施,自2024年12月15日起施行。关总告主要包括:
一、跨境电商取消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企业备案
开展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业务的又利企业,无需向海关办理出口海外仓业务模式备案。好海企业在申报环节仍需向海关传输订仓单电子数据,关总告并对真实性负责。跨境电商
二、又利简化出口单证申报手续
跨境电商零售出口和企业对企业出口清单申报前,好海跨境电商企业或其代理人、关总告物流企业应当分别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或跨境电商通关服务平台向海关传输交易、跨境电商湖北某某形象策划厂物流等电子信息,又利无需传输收款单电子信息,好海并对数据真实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扩大出口拼箱货物“先查验后装运”试点
在上海、杭州、宁波、厦门、青岛、郑州、武汉、长沙、广州、黄埔、成都、西安海关等12个直属海关开展出口拼箱货物“先查验后装运”监管模式试点。允许跨境电商出口货物以散货形式进入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场地),先行接受海关查验,然后再根据实际需求灵活拼箱装运。
四、推广跨境电商零售出口跨关区退货监管模式
在北京、天津、大连、哈尔滨、上海、南京、杭州、宁波、合肥、福州、厦门、南昌、青岛、郑州、长沙、广州、深圳、黄埔、成都、乌鲁木齐海关等20个直属海关开展跨境电商零售出口跨关区退货监管模式试点。允许跨境电商零售出口(9610模式)退货商品跨直属关区退货,退货商品应当退至开展跨境电商零售出口业务的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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